各学区,直属各类学校,各乡镇中小学:
为了深入贯彻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,全面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的艺术才华,营造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,全面提升艺术教育品质,推进素质教育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2年全县中小学生艺术节。
请各中小学校根据《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(附件1)和各项比赛规程(附件2)要求,加强领导,广泛宣传,精心策划,切实做到人人参与、班班开展、校校组织,高要求、高标准选送优秀选手、节目(作品)参加县级比赛,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。
附件:
1.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
2.2012年县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比赛规程
3.名额分配表
4.报名表(1-8)
二○
附件1:
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为每一位学生提供艺术实践舞台,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,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二、活动主题
精彩2012·艺术嘉年华
三、内容要求
以弘扬民族文化,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和朝气蓬勃、健康向上的青春风采为主旨,在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;在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,符合学生特点。
四、活动项目
1.比赛活动。共设13个项目,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进行。
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、舞蹈、器乐、校园剧(课本剧)、合唱、诗歌朗诵、课前一支歌录音比赛、优秀校园艺术节录像比赛等8个项目。
艺术作品类有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剪纸5个项目。
2.“同一首歌”文艺下乡活动(具体方案另行通知)。
3.民俗文化进校园活动(具体方案另行通知)。
五、主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苍南县教育局、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。
承办单位:另行通知。
五、参加对象及分组
全县中小学生。县级比赛分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。
六、比赛形式
课前一支歌比赛、优秀校园艺术节以提交的光盘为参赛作品,其余项目均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。
七、活动时间及安排
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(一)3月份,各校组织、开展活动。以学校为单位,发动学生全员参与,组织开展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,争取每个学生至少参与一项艺术活动。
(二)4月份,县级艺术节各项比赛开展,中小学艺术作品(节目)综合展演。
(三)4月下旬,参加市级艺术节各项活动(具体内容见温教学〔2012〕 号文件)。
(四)6月份,推荐优秀节目参加省、市比赛。
八、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
(一)优秀组织奖
1.领导重视,工作落实,主题突出,有活动方案;
2.人人参与,班班开展,校校组织,层层发动;
3.按文件要求,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,各类报表填写清楚、准确;
4.获奖节目较多,质量高。
(二)优秀承办奖
1.有承办方案,工作落实,氛围浓厚;
2.活动组织有序,各项措施到位。
(三)优秀节目(作品)奖:
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,并推荐优秀节目(作品)参加省、市级比赛。
(四)指导师奖
团体一等奖的指导师或指导3名以上学生荣获一二等奖的指导师授予优秀指导师称号。
九、注意事项
1.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,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表格及作品。
2.各校上报的节目(作品)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的单位和姓名,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(逾期不予补报)。
3.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(3人及3人以上)指导师可上报3人(含3人)外,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。
4.2012年全县艺术节各项名额分配见附件4。
5.各学区、直属各类学校要按下达名额和报送表的格式,及时上报参赛名单,艺术作品类比赛名单要于
附件2:
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比赛规程
声乐、器乐、舞蹈
一、项目设置
(一)声乐:分独唱、重唱、表演唱(小合唱)、合唱四类。
(二)舞蹈:分独舞、双人舞或三人舞、群舞两类。
(三)器乐:分独奏、小合奏或重奏、管弦乐或民乐合奏三类。
二、赛事规则
(一)声乐
1.独唱,钢琴伴奏或伴奏带(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,伴奏带自带),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;表演唱(小合唱),含伴奏人数不超过4人—15人以内,不设指挥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2. 合唱人数16人—40人以内,时间不超过6分钟,钢琴伴奏、指挥各1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
3.参赛选手着装朴实、大方。
4.演唱歌曲1首。
(二)舞蹈
1.群舞,人数不超过36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;独舞、双人舞或三人舞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2.内容健康向上。
3.原创舞蹈将另加一定分值,改编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。
4.群舞比赛提供灯光设备。
(三)器乐
1.管弦乐(含管乐和弦乐)或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;小合奏或重奏管乐、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30人,时间不超过5分钟;独奏、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。
2.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,如省略反复部分。
3.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。
4.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一律自备。
校园剧或课本剧
赛事规则
(一)人数不超过8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(二)鼓励创作,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将另加一定的分值,改编节目不列入加分范围。
(三)承办单位只提供舞台与背景、桌椅,其它道具自备。
绘画、书法、篆刻
赛事规则
(一)绘画:分蜡笔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国画、版画、素描、卡通画等七类,时间3小时。
(二)书法: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,书体不限。时间2小时。
(三)篆刻:刻印章一方,规格不限。时间1小时30分钟。
(四)绘画、书法、篆刻比赛均为现场统一命题,高中组为素描现场命题写生。
(五)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,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。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:
1.绘画
(1)国画:四尺三开;
(2)水彩画、水粉画、蜡笔画、版画、素描:四开;
(3)卡通画:四开或短篇4格(每格16开)两种规格。
2.书法: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;
3.篆刻: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×
(六)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。
摄影
赛事规则
(一)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。
(二)参赛选手自备相机、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,必须使用数码相机。
(三)上交现场拍摄的储存卡(卡内除当日比赛拍摄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内容,控制在12张以内)。
(四)各参赛选手需上交一张单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。
剪纸
赛事规则
(一)统一命题,现场比赛,比赛时间为3小时。
(二)作品要有创意,要有具体名称。
(三)参赛选手除纸张、封塑片外自备剪纸所需材料,包括剪刀、刻刀、笔、垫板和特殊用纸等。
(四)比赛现场提供的纸张规格:8开和16开。
(五)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。
诗歌朗诵
赛事规则
(一)题材和体裁以热爱祖国、热爱家乡、热爱校园、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为主。
(二)形式可以是独诵或小组朗诵,脱稿,总人数不超过20人,可配视频展示、背景音乐或表演,但要突出朗诵。
(三)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课前一支歌集体唱录音
赛事规则
(一)歌曲选自《苍南县中小学课前一支歌集》
(二)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全员参加,演唱歌曲一首。演唱能正确把握歌曲节奏、速度、风格,声音优美动听。
(三)以提交的光盘作为参赛作品。
优秀校园艺术节摄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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